事关扫码缴费 湖北新规:必须标清“广告” 弹窗要能一键关闭

时间:2026-07-25 13:35 来源:​湖北市场监管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7月23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互联网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商业广告营销行为的合规提示》。

为规范全省互联网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广告营销行为,营造公平便捷的消费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广告发布行为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广告内容合规要求

(一)广告应当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以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二)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内容应与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须在广告区域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字体清晰,位置醒目,确保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不得使用“推荐”“温馨提示”等模糊性词语进行替代,不得与缴费入口或链接相混淆。

(四)广告不得遮挡扫码缴费页面上的关键信息(如缴费金额、二维码、操作指引等),确保消费者能顺利完成缴费操作,保障其自主选择权。不得通过滥用技术手段(如强制跳转、关联启动)等方式,强迫用户浏览或点击广告。

(五)广告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二、弹窗广告关闭功能规范

在扫码缴费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严禁出现以下情形: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广告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缴费;

(五)关闭广告后,暂停或终止提供缴费服务;

(六)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三、禁止欺骗、误导点击广告

在扫码缴费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0B6DD4B2E05BD267D1DB5CFAE00F5872973AF94C_size452_w1024_h551

△ 部分违规示例

(一)虚假的红包、补贴、福利、优惠、中奖等奖励承诺;

(二)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

(三)虚假的系统或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弹窗;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或浏览广告的行为。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各方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和实施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广告经营活动,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仔细甄别广告宣传内容,避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编辑:万林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