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

时间:2026-08-04 18:54 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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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明确指出要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作用,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今年1至7月,全国已有超过60个城市调整优化了公积金政策,涉及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提取范围等方面,精准针对首套、二套、初婚初育家庭以及多孩家庭、购买绿色建筑等不同情况,制定了差异化的政策,以减轻刚需与改善群体购房负担。

近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频次的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详情点击>>武汉公积金提取最新调整!8月15日起施行)

我们再来看湖北其他地方公积金最新政策

鄂州

降低贷款门槛,多措并举减轻购房压力。

一方面,首套房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宽:缴存人家庭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鄂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即可按首套房政策申请贷款。

另一方面,“商转公”套数认定规则与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标准保持一致。在模式创新上,新政推出“商转公”代际互助模式,允许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父母或子女为正在偿还商业贷款的缴存人申请“商转公”;同时支持“购房提取”后再申请“商转公”,兼顾灵活操作与资金安全。此外,新政还探索贷款展期业务,借款人可按规定延长还款期限,以缓解阶段性还款压力。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缴存灵活、使用自由、补贴实在”。

新政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的收入特点,优化参缴流程。新增主动缴存模式,在原有的按月、按季托收基础上,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不定期进行网上即时汇缴。无公积金贷款时,可随时自由提取账户余额,实现资金的自主支配。

新政还开通灵活就业人员“商转公”业务,贷款额度按家庭成员可贷额度累加但不超过本市上限;缴存额度由个人自主确定,全年最高12万元、最低2160元。同时,落实开户补贴、缴存利息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三项措施,切实降低缴存与贷款成本。

扩大提取范围,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新政实现“购房、缴费、家庭保障”多场景全覆盖,新增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交易契税和物业管理费,减轻住房相关支出压力。对多孩家庭实施差异化支持:提取时住房套数认定核减1套;职工购房提取时,婚前自有住房不计入套数。同时取消提取频次限制,偿还商业贷款或异地公积金贷款无需再间隔12个月,缴存人可自由选择按季、半年或年度提取,大幅提升便捷度。

优化服务流程,深化武鄂同城化,强化人才保障。

依托数智化改革,鄂州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业务“一键办理”。缴存人可通过鄂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完成公积金提取交存维修资金、支付首付款及申请贷款等业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深化武鄂公积金同城化方面,鄂州缴存人购买武汉自住住房时,可向鄂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额度参照武汉标准审批,打破地域限制。此外,新政还强化在校大学生安居支持:全国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在鄂州开立公积金账户并享受相关待遇,助力地方招才引智。

襄阳

一、新增五项提取情形

(一)购房契税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拍卖住房等)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2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二)购买同一小区车库(位)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与自住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的,自取得车库(位)购置发票之日起2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车库(位)购置发票总价,同一车库(位)限提取一次。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缴存人及配偶缴纳其名下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自取得缴纳凭证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金额,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四)物业费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每年可就家庭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实际支出,且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4000元。

(五)装修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该住房装修,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装修费用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二、风险控制机制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与流动性充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当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85%时,暂停办理上述五项提取。

三、其他规定

(一)每户缴存人家庭仅可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上述五项提取。

(二)上述五项提取的申请时间,自符合相应提取条件之日起计算,至申请之日止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期限。

(三)以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依法依规追回提取资金,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荆州

一、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1.调整荆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仅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缴存人家庭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调 20%。

3.外地户籍或获得荆州户籍不满三年的新市民,年龄未满38周岁的青年人,在荆的农村户籍人口,在荆州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调10%。

二、放宽贷款申请时间限制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政策规定的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申请放宽至两年内申请。

三、支持全国范围内购房申请“代际互助”

缴存人及配偶、缴存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利率。

五、进一步加大对“适儿化改造”提取的支持力度

在2022年1月1日后生育子女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家庭名下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的自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此政策可与“代际互助”政策连用,即可同时申请提取缴存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六、优化离职提取条件

将离职提取条件之一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年,优化为账户封存或停缴满1年即可办理提取。

七、支持购房“既取又贷”

缴存人家庭在购买自住房申请购房提取后,符合贷款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支持缩短还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满一年后,可申请缩短贷款年限,每年可申请一次。

九、支持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缴存人根据实际还贷需求,可在合同期内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一次。

黄冈

公积金贷款

单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即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单笔不超过3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在黄冈购买自住住房的,享受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政策。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购房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的基础上统一上浮20%,即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4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1.按照国家现行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

2.教师、医务人员;

3.黄冈市高层次人才、“招硕引博”人才;

4.购买黄冈市高品质、装配式住宅的;

5.购买黄冈市新建商品房为现房的。

相关高层次人才以《黄冈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黄人社发〔2020〕17号)为界定依据。

职工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的,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的基础上可提高5万元;办理了车库(位)提取不能再享受车库(位)贷款资金支持优惠政策。

具体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人缴存余额+配偶缴存余额)×1.5+(借款人月缴存额+配偶月缴存额)×12月×(法定退休年龄-现年龄)×1.5。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满足购房需求的,可在中心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第九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即男不超过68周岁,女不超过63周岁,最长不得超过30年。进城落户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建筑工人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最高贷款期限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含新建住房、再交易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拍卖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五)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含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租赁保障性住房);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职工退休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老旧小区改造的;

(十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十三)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十四)购买自住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的;

(十五)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十六)危旧房改造的;

(十七)其他符合提取情形的。

购房提取主要用于刚性及改善性(即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需求,不支持三套及以上住房需求。房屋套数以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屋查询结果为准。对于二孩、三孩家庭,在住房套数认定时给予核减一套家庭住房套数;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土地或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农村宅基地住房不计入购房提取的房屋套数。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父母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情形的,可以办理“先取后贷”。

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双方父母可以申请设立公积金“亲情账户”,任何一方因购建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时,均可通过“亲情账户”提取账户余额,实现家庭“账户共济、额度共用、债务共担、打通使用”。

依照前款第六、七、八、十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须保留100元。

襄阳

襄阳新政精准发力,推出一套惠民组合拳。

在提取方面,显著优化了还贷体验,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间隔时间从“不得少于12个月”大幅缩短至“不得少于3个月”,极大地缓解了缴存人的月供压力。为吸引并留住青年人才,专门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推出激励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即可获300元补贴,留襄就业并缴存社保满6个月后,更能根据学历获得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留襄补贴,且在襄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享不低于30万元的保底额度支持。

此外,新政积极呼应生育支持,明确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生育(含收养)子女的家庭,可为自有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申请提取公积金,每名子女可提取3万元,每户累计最高可提取9万元,切实助力多孩家庭改善居住环境。

宜昌

6月3日起,宜昌公积金进一步优化贷款展期业务,手头紧张、每月还房贷吃力的小伙伴,符合条件就能申请贷款展期。申请展期须满足:已正常还款满1年、无逾期欠款、剩余还款期数超12个月、贷款余额不低于1万元且账户状态正常等条件。展期后,总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以首套公积金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15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展期前,每月还款额为4029.04元。正常还款满一年后申请展期,将总贷款期限拉长到30年(剩余贷款期限相应延长到29年),每月还款额下降至约2321.13元,每月少还约1707.91元。

十堰

4月30日,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聚焦住房消费场景延伸,新增车库(位)、装修等提取情形,同时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适老化改造,全方位释放公积金消费动能。

新政明确,缴存人及配偶在十堰新购与住房同小区车库(位),自发票开具之日起5年内,可提取公积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车库(位)总价。这一政策打破公积金仅支持购房的传统,直击“有房无车位”痛点,适配家庭改善型需求。

此外,在装修、改造、租房等方面,公积金也能发挥作用。新政规定,购房5年内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该房装修,标准1500元/平方米,最高20万元。父母满60周岁,要进行适老化改造的,缴存人及配偶可累计提取最高10万元。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单身每月1500元、已婚夫妻每月3000元。

缴存人及配偶每年还可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名下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的采暖费,提取金额不超过该住房该采暖季的实际支付金额。

孝感

今年3月出台的孝感新政可谓“干货满满”,形成了一个覆盖广、力度大的政策包。

支持职工为子女或父母购买二套房申请贷款;

在武汉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可享受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最高贷款额度;

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二套房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租房提取年度限额提高至2万元,人才和多孩家庭还可再上浮50%。

此外,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消费类提取时限延长至3年以内、新增购买车位及缴纳维修资金等提取情形,都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普惠性。

随州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适老(儿)化改造提取实施细则》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州新政精准回应家庭“一老一小”的居住改善需求。

在适老化改造方面,缴存职工可对共同居住的60周岁以上父母的自住住房进行改造,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合计不超过2万元,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在适儿化改造方面,政策范围内生育多孩的家庭,可在孩子0-14周岁期间,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自有住房的儿童房改造、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提取额度与规则同适老化改造一致。

此举旨在直接提升老年人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并切实减轻多孩家庭的育儿负担。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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